資訊不對等是指交易的雙方,對於彼此所擁有的資訊不同所造成的落差。
這可能會影響到整個交易的信任感,大仁常舉例最淺顯易懂的例子就是修車;
在保險也到處充滿著這種「不對等」。
一般保戶不瞭解保險,只能夠聽信業務員單方面的說法(如同修車),但所言是真是假不得而知,因此也造成了許多招攬上面的糾紛。
這就是「行銷人員」所造成的資訊不對等。
為了業績而銷售,開出脫離一般行情的價格,或是給予非需求的商品。
但不對等的情況不只是出現在保險公司對保戶,保戶對保險公司也有可能產生。
例如,有病在身的人會拼命想加入保險,進而增加理賠率。
當理賠率提高保費相對提高,健康的人卻因為高昂的保費而放棄加入這個團體,造成惡性循環,這就是保戶對保險公司不對等所產生的「逆選擇」(投保前)。
更進一步而言,保戶可能會做出更危險的行為,來加強可能獲得的保險金。
例如故意行為、假車禍、裝病等,造成保險公司的負擔,使真正該得到保障的人無法得到,這就是標準的「道德風險」(投保後)。
醫療條款的日間住院列為除外就是一則例子。
因為疑似太多不當給付保險金的案件,導致整體理賠率上升,主管機關不得不加以處理。
而「逆選擇」跟「道德風險」也有解決之道。
靠保險公司的「核保」來篩選危險的個體,藉由一道道程序(例如要保書的詢問事項、體檢等)來排除可能有狀況的被保險人。
或是將「分類」變得更細。
例如原先不分性別同一費率,改成男女費率分開計算,如汽車保險的(從人因素)就是一個標準的分類。
再者保險公司也可以透過「自負額」、「除外責任」、「批註條款」等方式來控制危險。
保戶對保險公司的資訊不對稱,保險公司「有能力」可以透過核保排除,但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對於保戶所產生的資訊不對稱,保戶又是否有能力處理?
這是台灣目前保險業非常嚴重的問題,多年來也苦無解決之道,因此不斷加重對於業務員的管理,例如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9 條的懲處等,都是在控制不當招攬所生的弊病。
雖然我認為似乎有點矯枉過正,但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希望上述解釋能讓大家對於保險公司與保戶之間的資訊不對等,有更進一步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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