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申請「減額繳清」的時候,保險公司卻說要「繳費前一個月」才能辦理,有這種限制嗎?
大仁這篇就是要分析實務上目前針對減額繳清的不合理規定。
(點擊可聽大仁的語音簡介)
「減額繳清」是要保人的權利
關於「減額繳清」的相關論述,大仁在這篇《【想減額繳清?這些事情你得知道】》
已經分析得非常清楚了,還沒看的朋友建議觀看過後再來。
這篇主要是分析,什麼時間點可以申請減額繳清。
首先「減額繳清」是要保人依據保單的權利之一。
就像要保人可以隨時終止(解約)這份保單,減額繳清只要滿足條件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公司不得拒絕。
那申請「減額繳清」要滿足什麼條件呢?
答案就是「保單價值準備金」。
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才可以減額繳清
大仁之前提過,只要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以下簡稱保價金)就可以申請辦理減額繳清。
然而保單裡頭的保價金,每天會慢慢增加,通常是下次繳費日前一天達到最高。
例如你的保單在 1 月份生效,你選擇年繳,假設第一個月就產生保價金,那麼 1 月份的保價金會是最低的。
接下來 2 月、3 月、4 月,會隨著時間的經過,保價金會逐漸上升,直到 12 月份的時候,保價金來到最高點。
簡單來說,你交出去的保費放在保險公司那邊越久,你的保價金就會越高。
這邊要特別注意,1 月份的保價金,跟 12 月份的保價金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如果你有買儲蓄險保單的話,可以留意到解約金或減額繳清金額那邊,有些會寫「年末」的解約金。意思就是 12 月份的解約金數字。
以上是看保價金的基本原則:時間越久,保價金會越高。
實務上,通常會限制繳費日前的一個月辦理
在目前的保險實務上,保險公司受理減額繳清的時間點,通常為「下次繳費日前一個月」才能申請。
如果提前申請的話,通常會被退件,叫你等繳費日前再重新送件。
限制繳費日前一個月的原因
其實「減額繳清」跟「解約」一樣,都是要保人的保單權利。
要保人想要什麼時候解約就什麼時候解約,保險公司是不能拒絕的。
但為什麼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公司卻要限制繳費前一個月才能申請?
原因在於,保險公司想保護要保人跟被保險人。
看到這邊你一定覺得很奇怪,為什麼限制繳費前一個月辦理是保護要保人跟被保險人?
因為「減額繳清」是一種用保價金換算降低保額,使被保險人的保障減少的一種處理方式。
當保價金越高,可以換算的保額就越高。相反地,保價金越少,可以換算的保額就越低。
保價金高 → 減額繳清後的 保障高。
保價金低 → 減額繳清後的 保障低。
有這個基本的認知,再回到大仁剛才提過的,保價金會隨著時間慢慢增加,直到下一期的繳費日,到達最高點。
所以如果你的繳費方式為「年繳」,繳費日是 1 月,那麼你的保價金最低點就是 1 月份,最高點就是 12 月份。
1 月份的保價金最低 → 1 月份辦理減額繳清後的「保額最低」。
12 月份的保價金最高 → 12 月份辦理減額繳清後的「保額最高」。
當你選擇年繳,卻要在 1月就辦理減額繳清的時候,是一種最笨的選擇。
因為減額繳清跟「解約」不同,解約是可以馬上拿到解約金,至少對急用的人有幫助。
但當你選擇「減額繳清」的時候,最大的好處就是不用再繳後續保費而已,然而保障依然存在。
在這種情況下,選擇 12 月份減額繳清的人,保額自然會比 1 月份減額繳清的人高。
簡單來說,你提前辦理減額繳清根本一點好處都沒有,反而充滿許多壞處。
以下舉例,假設小明有一份 100 萬的壽險,已經有保價金,它有兩種選擇(以下數字僅供參考):
(1)1 月份辦理減額繳清,當月保障馬上降低,保額剩下 20 萬。
(2)12 月份辦理減額繳清,當月保額馬上降低,保額剩下 25 萬。
可能發生兩種情況:
(1)小明 11 月份身故了。
(2)小明隔年身故了。
對照第一種情況,如果小明 1 月份就辦理減額繳清,保額剩下 20 萬。
結果 11 月身故了,那麼受益人只能拿到 20萬保險金而已(因為已經提前辦理減額繳清)。
如果隔年身故,受益人一樣拿 20 萬保險金,所以在這兩種情況,受益人最終拿到的保險金都是 20 萬。
如果小明 12 月份才辦理減額繳清,那結果就差很多囉。
因為小明 11 月身故時還沒辦理減額繳清,所以保額還有 100 萬。
那麼受益人就能夠拿到 100 萬的保險金(因為還沒辦理減額繳清,所以維持原本的保障)。
如果小明 12 月辦理減額繳清後,隔年身故。
因為比較晚辦理減額繳清(保價金變比較高),所以保額相對來講比較高,受益人拿到為 25 萬的保險金。
看完上面兩個例子你就會知道,為什麼保險公司都要限制「繳費日前一個月」才能辦理減額繳清了。
因為提前辦理減額繳清,對被保險人一點好處都沒有。
(又不是像解約可以先拿到錢,提前辦只是提前讓保障降低而已)
如果因為提前辦理減額繳清,然後身故了,反而可能會造成很多爭議。
(請對照上面第一個例子,原本可以賠 100 萬的,卻因為提早減額繳清變成賠 20 萬而已)
所以保險公司通常都會私自決定,要繳費日前一個月才讓你減額繳清,這就是主要的原因。
一來保護被保險人,使其擁有最長最高的保障。
二來也避免後續發生理賠的爭議(以上這段相當複雜,看到這邊有點暈頭的朋友,建議多看幾次)。
保險公司這種做法正確嗎?
從情理上來講,這是保險公司的「防呆機制」,避免一些不懂的保戶因為提前辦理減額繳清而失去應有的保障。
BUT!最重要的就是這個 BUT!
從契約上來講,保戶想什麼時候辦理減額繳清,都是他自己的權利。
保險公司沒有任何拒絕的權利,更別說是擅自拿繳費日前一個月才能辦理這種規定出來。
你可以隨便找一份保險契約,有談到「減額繳清」條款的,幾乎都是像上面這種寫法。
大仁看了上千份保單,到目前為止都還沒看過有一份保單,在減額繳清的條款上,寫著限制繳費日前一個月才能辦理的規定。
正確的答案是,保險公司根本不能拒絕,如果你提前申請減額繳清,那麼保險公司就應該接受。
如果被退件,說要繳費日前才能申請,那麼百分之百是保險公司的問題。
保險公司可以善意地提醒要保人,說這樣會損失權益,建議等繳費日前再申請就好。
(例如可以再發一張確認函,詢問保戶是否堅持要辦理減額繳清)
但保險公司絕對沒有「對減額繳清申請擅自退件」的依據。
可以善意提醒,但沒有權利拒絕!
如果今天保戶就是想要吃虧,就是想要減額繳清,那麼保險公司就應該接受,沒有任何拒絕的依據!沒有!
這就跟終止契約(解約)一樣,即使提早解約會對保戶產生損失,但只要保戶想解約,保險公司只能提醒這樣會有所損失,不能擅自拒絕。
最佳的處理方式
如果想提前申請減額繳清(怕到時候忘記申請,又被扣款)那該怎麼辦呢?
目前大仁看過最佳的處理方式,是某間保險公司的契約變更書,它直接在「減額繳清」的項目上面備註「異動生效日為最近繳費日」。
簡單來說,不管你是什麼時候申請,繳額繳清的日期都直接幫你設定為「繳費日前」。
這種做法大仁實為贊同,這是非常非常好的方式。
其實實務上有些保險公司會以「繳費日前一個月」為限制,除了是保護客戶的權益外,有部份也是節省自己的行政成本,不必像上述那樣特別在繳費日前才幫保戶計算,省掉這些功夫。
所以這間保險公司的作法,實在值得鼓勵!希望所有保險公司都能效法!
結論
從整篇文章談下來大家就會明白,「減額繳清」就跟「解約」一樣。
只要保戶申請,保險公司都得接受才對。
「減額繳清」比較特殊的地方是會降低保障,才會造成實務上,有些保險公司會拒絕過早減額繳清的申請。
但大仁要再次強調,繳費日前一個月才能申請,是錯誤的作法。
如果你真的想提前減額繳清,大仁建議你可以這麼做:
在契約變更書最後的空白欄位,寫上:「本契約辦理減額繳清,異動生效日為最近繳費日」。
如此一來就可以提前申請減額繳清,不會遺忘。同時也可以擁有最高保障直到繳費日前,不會損失自己的權益。
以上,希望對大家在處理減額繳清上有更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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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若提早減額繳清,保險公司會退未到期保費嗎?
版主回覆:(11/24/2018 09:45:33 AM)
不會喔。
請問若提早減額繳清,保險公司會退未到期保費嗎?
版主回覆:(11/24/2018 09:45:33 AM)
不會喔。
請問若提早減額繳清,保險公司會退未到期保費嗎?
版主回覆:(11/24/2018 09:45:33 AM)
不會喔。
請問若提早減額繳清,保險公司會退未到期保費嗎?
版主回覆:(11/24/2018 09:45:33 AM)
不會喔。
謝謝大仁~
謝謝大仁~
謝謝大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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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減額繳清辦理申請是繳費的那個月份
哪還能申請嗎?
版主回覆:(09/26/2022 09:59:16 AM)
可以,但超過生效日就沒辦法(有可能保險公司已經扣款)。
如果減額繳清辦理申請是繳費的那個月份
哪還能申請嗎?
版主回覆:(09/26/2022 09:59:16 AM)
可以,但超過生效日就沒辦法(有可能保險公司已經扣款)。
如果減額繳清辦理申請是繳費的那個月份
哪還能申請嗎?
版主回覆:(09/26/2022 09:59:16 AM)
可以,但超過生效日就沒辦法(有可能保險公司已經扣款)。
如果減額繳清辦理申請是繳費的那個月份
哪還能申請嗎?
版主回覆:(09/26/2022 09:59:16 AM)
可以,但超過生效日就沒辦法(有可能保險公司已經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