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腦中風」,目前有許多保險可以理賠。
不過大仁這篇主要是想分析:「重大疾病險」的腦中風。
發生腦中風後,就算你有買重疾險,可不是馬上就能理賠的喔!
(點擊收聽大仁語音)
關於重大疾病險的條款,大仁先前有寫過三篇文章: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前往觀看。
腦中風,理賠的三個條件
下圖,就是目前重疾險的「腦中風後障礙」條款:
「腦中風」要符合理賠,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腦血管的突發病變。
(2)經過六個月。
(3)永久遺存障礙。
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其中腦血管的突發病變,跟永久遺存障礙,這兩點都沒有問題。
最麻煩的是得經過「六個月」等待時間。
腦中風後,需要經過六個月才理賠
條款不清楚沒關係,只要知道一件事情就好。
重大疾病險,發生「腦中風」以後,不管當下情況多嚴重,都得等六個月。
直到六個月後,醫師確認仍遺存障礙,這個時候才可以理賠。
許多人都以為買了重大疾病險,有保障到腦中風。
結果中風之後,才知道原來還要「再等六個月」才會理賠(像大仁自己就曾經誤會)。
延伸閱讀:【父親中風了怎麼辦?】大仁的親身經歷分享
六個月內死亡,不理賠
許多腦中風的患者,可能因為急性出血,沒幾天就死亡了。
這些人根本等不到「六個月」的時間。
這點就跟「急性心肌梗塞」發作就掛掉的人一樣,等不到心電圖,所以根本無法理賠。
需要等「六個月」的原因
因為大仁自己是物理治療科的,所以非常清楚,腦中風的恢復黃金期間,就是六個月。
所以,當初重疾險的條款,才會設定「六個月」來做為觀察期間。
像大仁的父親,雖然一開始中風後身體仍有障礙,但現在已經恢復得跟正常人差不多了。
這種「恢復良好」的情況,當然就無法理賠(我也不希望領到這筆保險金)。
這六個月的存在意義,主要是為了判斷一件事情:
那就是被保險人腦中風後的身體狀況,是否可以恢復?
因為腦中風的當下,我們無從判斷,所以需要有六個月的「觀察期間」來做認定。
but!最重要的but來了!
如果經過五個多月的治療,醫師也認為恢復情況不佳,不會再進步了。
這個時候,從病況來看應已符合永久性的障礙,可以理賠了。
但由於條款寫得很死,就是要「六個月後」才賠。
這個時候,爭議就出來了。
恢復情況不佳,六個月內死亡
假設小明發生腦中風,符合條款的嚴重程度,而且經過五個月又二十天的治療,還是沒有起色。
這時發生以下幾種情況,你來看看這樣該不該賠:
(1)五個月又二十天,再次急性腦出血,二次中風後死亡。
(2)五個月又二十天,從醫院回家的路上,不幸被車子撞死。
(3)五個月又二十天,因為不小心跌倒,誘發腦出血死亡。
你看完上面三種情況,覺得如何?
是不是覺得很倒楣?
明明就差十天而已,只要再過十天,就能夠領到重大疾病險的保險金了。
如果在接近六個月的時候不幸死亡,這真的很悲劇。
從這個可能性就會知道,目前的重大疾病險把條款寫死要等「六個月」,是有點問題的。
對於這些「明明體況確定了,卻在六個月內死亡」的人,應該要給予一個「但書」條款。
要多一個「但書」才對
就像是「失能扶助險」同樣有需要經過六個月的治療。
但如果有「立即可判定」的情況下,就可以例外提前理賠。
大仁認為重疾險的腦中風條款,也應該同樣要有這種「但書」條款。
不然對那些明明可以立即判定,卻在六個月之前就死亡的人,實在是太不公平了。
延伸閱讀:殘廢後,要等六個月才理賠?(1)
雖然大仁認為目前的重疾險,對於腦中風需要等六個月,不太認同。
但畢竟條款就是條款,契約還是得依照條款走。
關於腦中風的保障,目前也有別種保險可以列入規劃考量之一。
可以參考依照健保的重大傷病標準審核的「重大傷病險」。
(兩個險種保障範圍不同,請勿混為一談。)
如果對重大傷病險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這篇:
延伸閱讀:【重大疾病,重大傷病,特定傷病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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