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書的三大部份
要保書就是投保保險時所寫的文件,若能搞懂要保書的各項資料,將對投保有很大的幫助。
內容共分成三大部份:
「基本資料」
「告知事項」
「聲明事項」
基本資料
要保人、被保險人的基本資料。
例如名字或是投保的項目,是否投保其他保險公司實支實付、有無身心障礙手冊等,這些都叫做基本資料
延伸閱讀:【實支實付】醫療險可以投保第二家嗎?
延伸閱讀:【實支實付投保上限】現在最多 3+1張!
告知事項
告知事項一直是很讓人頭痛的問題。
可以先參考這篇【原來,要保書的告知事項要這樣看】。
跟這篇【寫要保書要注意什麼事情?填寫說明例示】。
如果一旦涉及不實告知在兩年內可能會被保險公司解除契約,請看這篇【【免體檢、免告知】但賠不賠?】
什麼才需要告知?
在這在延伸討論一下台灣的要保書告知事項如何看待,台灣的要保書是採【詢問回答義務主義】。
簡單來說就是要保書「有問的」你要誠實回答,沒問到的就不在告知範圍。
(參考吳老師授課內容:影片 3:20~ 7:35處)
如果是採另外一種【無限告知主義】,這種就比較麻煩了,不管你知道或不知道都得講。
但這對一般保戶而言有失公平,因此台灣沒有採用該種告知主義。
(圖片內容參考這篇【3本推薦書,讓你搞懂保險學!】)
聲明事項
聲明事項分為兩項,第一種就是個人資料的同意運用,例如核保與理賠的連線系統。
第二種就是很重要的實支實付聲明事項。
這陣子因為某個謠言把實支實付吵得狒狒揚揚的,請看這篇【金管會的公開回覆】,其實正副本的問題都源自於這一段話。
正是因為這段話寫在要保書上面,所以才會變成保險公司必須依照條款約定理賠,也造成現在的正副本問題產生。
如果這段話沒有寫在聲明事項上,那就沒有拘束力(參考示範條款:第一條)。
上面算是簡單的介紹完要保書的三大部份了,但其實裡面潛藏的細節可不只這樣,簡單提出三個問題:
Q1:小明有領身心障礙者手冊,但他卻勾選沒有,請問有無涉及不實告知?
Q2:要保書詢問兩個月內是否有就診,但上次看醫生是半年前,請問這項有在告知範圍嗎?
Q3:如果要保書沒有寫上實支實付的聲明事項,請問理賠該如何給付?收據要正本還是副本?賠日額還是實支?
上面三個問題,答案很簡單,卻也不簡單。
想知道答案嗎?有心學習者莫再浪費時間,在你蹉跎光陰的時候,有一群人已經快馬加鞭往前不斷衝刺了。
更多課程資料請見:保險經紀人考照班。
備註:投保時務必依照書面詢問誠實告知,不可做不實告知。
文章內容僅供參考,為個人經驗分享,實務投保請依照個案及保險公司要保書詢問事項而定。
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諮詢專業醫師、保險公司或是業務人員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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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版主回覆:(11/28/2015 12:13:15 AM)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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