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詢問】
我有領「輕度」的身心障礙手冊,有些保險公司不給保。
所以,我想問如果保險公司問我過去病史,我會講一些,有些會保留不講。
這樣以後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會藉故不理賠嗎?
大仁回覆
首先,看到第一個問題:
我有領「輕度」的身心障礙手冊。
有些保險公司不給保。
大仁之前有分享過:【身障者真正需要的】是公平公正的核保
在那篇文章中,談論到目前身障者的困境,就是沒有機會接受公平的核保。
契約自由
但這點實在愛莫能助,畢竟保險公司擁有絕對的「核保權」。
他們可以自由決定「要不要承保」,不管是提出「加費、除外、甚至拒保」。
一般保戶,通常只能夠默默接受最後的結果。
雖然,有規定不得對「身心障礙者」有不公平的待遇,但成效依然不佳。
還是有許多身障者無法順利投保(例如此位網友)。
BUT!最重要的 BUT 來了!
沒想到,後來金管會真的硬起來了,對有核保問題的保險公司直接開罰!
(延伸閱讀:對「身障者」不公平拒保?金管會直接開罰!)
這次開罰後,應該多少有改善一點身障者的核保情形了。
不過,雖然現在比較不會用「身障」這個理由拒保。
但保險公司可能改用「其他理由」做為拒保的依據。所以,身障者的投保問題還是沒有完全解決。
有病史,不講會怎樣?
來看到第二個問題:
我想問如果保險公司問我過去病史,我會講一些,有些會保留不講。
這樣以後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會藉故不理賠嗎?
這個被保險人應該是被拒保到有陰影了。
所以,才想狗急跳牆的想用「隱瞞告知」的方式去投保保險。
(延伸閱讀:【哪些情況下會被保險公司拒保?】)
首先,大仁要很慎重的跟你說:
「如果有違反告知的情形,在兩年內被保險公司發現,他們是有權解除契約的。」
所以,該做到的告知,還是得誠實說明。
(延伸閱讀:【免體檢、免告知】但賠不賠?)
再來,如果你沒有告知的病史,是投保時的「已在疾病」,也就是你帶病投保。
保險公司是可以依照保險法第 127 條,拒絕理賠的喔。
所以,不要以為你不講,最後就可以理賠。
更加沒有坊間謠傳的「撐兩年可以理賠」這種事情。
只要你投保時「有病在身」,那個疾病就算給你撐個十年都不會理賠。
(延伸閱讀:「既往症」一定不會理賠?是這樣嗎?)
最後,網友問到:「發生意外會不會藉故不賠」?
答案是,如果你發生的事故,跟你沒告知的疾病無關,確實是可以理賠的。
例如,投保意外險,有糖尿病沒告知,結果坐飛機失事死亡。
這種情況下,雖然有不實告知,但因為墜機跟糖尿並無關,在這種情況下才會破例理賠。
(備註:以上僅為說明「不實告知」的理賠情況,並不代表任何不實告知之建議,特此說明)
但如果,你發生的事故,是跟你隱瞞的疾病有關。
例如,你有「眩暈症」沒告知,結果因為頭暈跌倒撞到頭。
這種情況下除了「不會理賠」以外,在投保兩年內,保險公司還可以解除你的契約。
所以,我沒有什麼好方法可以教你的,請做好誠實告知吧。
該講的就講,做到正確的告知,才能避免日後的糾紛。
結論
身障者的身份,確實在保險這塊吃了很多悶虧。
因為,每份保險契約都會問到:「是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這個問題逃不開,也避不掉。
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多嘗試幾家保險公司,看有沒有佛心的核保人員,能提供「公平公正」的核保標準了。
雖然,被拒保很痛苦,沒有保障很不安。
但該做的誠實告知,還是得做,千萬不要想鑽漏洞。
好了,這篇文章就到這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備註:本篇內容為個人心得,僅供參考,不代表任何絕對判斷,實際規劃請依照個別情況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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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是輕殘有保險,後來變成重殘後,保險公司馬上把我的保險退保,可能是重殘易死,怕賠的多,所以就把我退保,我已經保了15年,保費是年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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