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詢問】
大仁哥好,想請問一下:
1. 在大醫院健檢中心做過自費健康檢查(投保前兩年內),保險公司在調閱病歷階段,會去調閱檢查結果嗎?
2. 健檢報告針對部分異常數值(如膽固醇),提到「建議追蹤診治」字眼。
但是當天檢查結束,聽取報告時,醫生針對異常數值告知「調整飲食追蹤即可,不須特別再到醫院治療」。
這樣還需要告知嗎?
大仁回覆
先針對第一個問題回答:
1. 在大醫院健檢中心做過自費健康檢查(投保前兩年內)。
保險公司在調閱病歷階段,會去調閱檢查結果嗎?
「投保階段」不會調閱
保險公司通常不會在「投保時」就調閱病歷,因為成本太高,不划算。
所以,在「投保階段」,保險公司是不會主動去調閱的。
(延伸閱讀:【調閱病歷】是你要去申請,還是保險公司負責?)
(延伸閱讀:【觀念】為什麼保險公司,不會在「投保時」就調閱病歷?)
「理賠階段」會調閱
但如果是「理賠階段」,放心,保險公司絕對會好好調查。
看看你有沒有「不實告知」(該講的疾病沒講),或是「帶病投保」(有病了才來保險)。
這個階段,通常會調閱病歷。
(延伸閱讀:【網友詢問】「乾燥症」申請重大傷病險,保險公司調閱病歷合理嗎?)
「投保」不會調閱。
「理賠」會調閱。
就這麼簡單,跟醫院大小間沒有關係。
如果有需要,就算是偏鄉小診所,保險公司也會去找出來的,請放心。
健康檢查異常
再來,就是比較複雜的第二個問題:
2. 健檢報告針對部分異常數值(如膽固醇),提到「建議追蹤診治」字眼。
但是當天檢查結束,聽取報告時,醫生針對異常數值告知「調整飲食追蹤即可,不須特別再到醫院治療」。
這樣還需要告知於健康聲明書內嗎?
「診治」就是治療
首先,如果健康檢查「有異常」,而且報告中有提到「建議檢查或治療」,就在告知範圍內。
而這份報告是寫「建議追蹤診治」,「診治」就是診療、治療的意思。
既然有提到「治療」,那麼「診治」當然是在告知範圍。
醫師的說明僅供參考
至於醫師如何說明,是他的專業判斷,有時候不會把情況說得太嚴重,讓病人瞎操心。
所以,對於不是「非急性」的治療必要,醫師對病人做簡易說明,是有可能的。
這點可以參考:《核保醫學跟臨床醫學的不同》
依照書面詢問為主
在填寫健康告知書的時候,請依照書面詢問事項回答。
有問到的,就需要誠實答覆。
所以,書面詢問的是「兩年內健康檢查異常,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有符合就在告知範圍。
看到「檢」跟「治」就需要告知
醫師怎麼說不是重點,重點是你的「健康檢查報告」怎麼寫。
如果有寫到「檢查、治療、診治、複檢」,反正只要有「檢」跟「治」,那就是在告知範圍了。
結論
這類問題,說困難還好,但說簡單也有一點難度。
總之,大家只要把握一個基本大原則就好,那就是「書面有問到的,就要告知」。
有問的,就誠實回答,好好看清楚告知事項詢問的每一個疾病,照實填寫即可。
(延伸閱讀:投保前有青光眼,現在做白內障手術可以理賠嗎?)
像這個案例,其實健康檢查報告,已經明確寫出「診治」了。
但他卻想說「醫師沒叫我治療,應該是沒關係」。
錯了,醫師怎麼講,保險公司看不到。
到時候保險公司理賠調閱病歷,會看到的只有你的健康檢查報告上,寫著「建議診治」四個大字。
「可是醫師沒叫我治療啊,只建議我飲食控制而已呢。」
你覺得這樣講,理賠人員會理你嗎?
理賠就是看證據說話,一旦病歷記載,你就百口莫辯了。
(延伸閱讀:【網友詢問】口腔癌申請理賠,才發現口腔檢查異常沒告知,該怎麼辦?)
所以,不要試圖去規避應該負起的告知義務。
只有「沒問到的」,才不在你的回答範圍。
其他「有問到的」,應該告知的,你就該好好告知。
好了,這篇文章就到這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備註:本文為個人心得,僅供參考,不代表絕對的判斷標準。
如有任何告知上的疑義,請直接跟業務人員或保險公司做確認。請務必誠實告知,不要抱持著僥倖的心態。
關於「健康檢查」的告知事項,大仁已有寫過系列文章。
不清楚的朋友,不妨花點時間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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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關於保險經紀人公司?關於我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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