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會被保險公司拒保?
買保險最擔心遇到「拒保」的情況。
如果,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異常時,保險公司就有可能拒絕承保。
(延伸閱讀:【核保】買保險要注意的四種「危險因素」)
核保權威「呂廣盛博士」
在其著作中有提到,可能被列為拒保的對象與疾病,給大家參考。
在健康危險因素方面,原則上列為拒保對象的疾病有:
1. 體型肥胖、瘦長、高矮不均、病態體等。如:成人男性身高 140 公分以下,女性身高 130 公分以下。
2. 肢體殘障缺損,一級殘廢者。
3. 半身不遂。
4. 面目浮腫,外觀特殊異常者。
5. 現症住院或剛出院者。
6. 嚴重血壓異常(血壓最高值在 190/120 mmHg 以上,或最低值在 74/34 mmHg 以下)者。
7. 不整脈、脈搏頻脈每分鐘在 120 次以上,或徐(緩)脈每分鐘在 40 次以下者。
8. 心臟疾病手術一年內。
9. 嚴重貧血(血紅素在 9.4g/dl 以下,紅血球在 350萬 /cu.mm 以下)者。
10. 白血病。
11. 敗血症。
12. 肺塵沈著病、肺結核現症未癒者。
13. 肝功能顯著異常,肝硬化者。
14. 腹水。
15. 腎功能重度異常,尿毒症者。
16. 腎摘除在三年以內(可能為腎結石或腎結核等病因所致,但如為外傷所導致者,即可除外)。
17. 不明原因的血尿。
18. 重度尿糖(++++以上),或中度尿糖(++以上)合併伴有蛋白尿(++以上)出現者。
19. 曾腦中風者。
20. 麻痺。
21. 精神科疾病。如:精神病、癲癇、重度智能不足
22. 重度智能不足或失智。
23. 膠原病,全身性紅斑性狼瘡症。
24. 愛滋病 (AIDS) 病。
25. 酒精中毒、藥物中毒,或習慣性酒痴者。
26. 輻射性傷害者。
27. 惡性腫瘤。
28. 曾接受放射線或鈷 60 照射治療者。
29. 全身性皮膚糜爛者。
30. 曾行器官移植者。
至於屬於拒保的一般危險因素有:
1.投保動機不良,存在明顯逆選擇傾向等道德危險的投保者。
2.社會背景複雜與暴力集團有往來者。
3.不良保險記錄者,如:曾被拒保、解除契約、理賠記錄不佳等。
4.職業危險過高者,如:特技演員、戰地記者等。
(出自:《人身保險核保與理賠(三版)》)
大仁的出版作品:《淺談保險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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