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身障者」不公平拒保?金管會直接開罰!

身障者在買保險的時候,時常遇到「無險可保」的情況。

 

然而實務上保險公司的承保標準相當不透明,也就造成了身障者被拒保,卻不知道原因為何?

 

難道就因為是身障,所以就沒辦法擁有保障嗎?不是的,政府有注意到這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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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者經常遭到「拒保」

身障者在實務上確實經常無法順利投保,關於這點保險公司往往一句「保險精算」就帶過去了。

並沒有讓身障者們知道被拒保的理由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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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點,大仁也曾在這篇【身障者真正需要的】是公平公正的核保曾提到。

核保標準不透明

在核保標準不透明的情況下,大仁也能夠理解身障者對於無法投保的不甘與委屈。

保險公司要拒保,好歹也要告訴被保險人「為什麼拒保」。

而不是一句:「因身心障礙拒絕承保」就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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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成為了金管會在去年重新修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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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仁白話翻譯:

雖然保費計算是經過數據考量,但你也不能因為有精算過,就直接對身障者們採取不公平的核保。

所以我們要修改文字,變成具有「保險精算+公平對待身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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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是認真的

可能有許多保險公司認為這個修正沒什麼,於是繼續沿用過去的核保方法。

沒想到金管會這次狠下心來,直接開罰!

而且一罰,就是 60 萬元!(金管保產字第10804962062號裁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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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罰了兩家!金管保產字第10904900132號裁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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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家保險公司因為沒有說明完整的拒保原因,只有提到「因身心障礙」。

所以被金管會認定是「只看身障,就拒保」的不公平對待,直接開罰 60 萬!

(是哪兩間保險公司大仁就不說了,那不是重點)

 

從金管會開罰的態度我們可以得知,今後保險公司如果要拒保,可能得拿出「更完整的理由」才行。

如果不承保的原因只有一句「因身心障礙」,那可能又要多收幾張 60 萬了!

不是一定承保

但身障者也不是就像開了無敵星星,只要投保就一定可以過關。

例如今天身體狀況有「高血壓」,那保險公司就可以用「高血壓」做為拒絕承保的理由。

所以並不是身障者,投保就一定沒問題。

 

這個罰則,只是讓身障者站回到原本應該有的公平核保而已

最後還是得回歸原本的核保標準,也就是不管身障與否,大家一視同仁。

 

備註:像大仁的父親雖然是身障者,但他有「高血壓、糖尿病、輕微中風」的病史。

所以如果我父親去投保,保險公司就能夠用「高血壓、糖尿病、輕微中風」做為拒保的理由

這時就不是針對身心障礙者拒保,而是有理由的拒保。

結論

金管會如此大刀闊斧的開罰,實在是給身障者們一劑強心針。

大仁也希望透過這篇文章讓更多身障者知道,你們的問題,政府真的有在處理!

如果有遇到類似的情況,可以提出這兩個裁處書出來爭取。

 

金管保產字第10804962062號裁處書

金管保產字第10904900132號裁處書

 

大仁還曾經遇過,因為被保險人是原住民,所以不能保太多保險。

一問之下核保居然說:「因為原住民愛喝酒,經常出意外,所以不能保太高。」

這是什麼鬼理由?現在想起來還是很生氣。

 

所以希望接下來不管任何人,都能夠獲得應該有的保障。

不會因為身份、疾病或是其他的因素,而遭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備註:

凡事都有兩面,如果保險公司因為害怕受罰,而不斷地放寬原本的核保標準,那可能就會造成另外一種風險。

該如何拿捏,就得看保險公司的精算與核保之間如何平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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