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產賠不賠?」
是醫療險常見的爭議,大仁這篇要再深入說明:
「因前胎剖腹的理由,醫療險是否可以理賠?」
「原則上」,醫療險不理賠剖腹
依照醫療險的示範條款,「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都不在理賠範圍,無法理賠。
目前,跟「懷孕相關」可以理賠的,只有這九項特殊疾病:
關於詳細內容,請參考這篇:(保險 9大懷孕疾病,妳是高危險群嗎?)
「例外情況」的剖腹,才可以理賠
雖然「懷孕」不在理賠範圍,但如果「符合特定原因」的剖腹,就可以例外理賠了!
(延伸閱讀:保險除外也能理賠?淺談條款中的「例外」)
例外理賠項目
依照示範條款,符合剖腹產的「八種」理賠項目:
要符合上面項目的其中一種,你的「剖腹產」才有機會可以理賠。
所以,申請理賠前,先核對一下自己的「剖腹原因」有沒有在裡面吧。
(但實際上還是得對照保單條款,因為可能會有「不同」的條款喔!下面會說明)
「前胎剖腹」不是特殊原因
看完上面的「例外剖腹原因」:
你一定看出來了,裡面沒有「前胎剖腹」這一項。
所以,前胎剖腹不屬於「除外的例外」,當然就無法理賠了。
不管你的剖腹原因是:
1. 因前胎剖腹,恐母體危險。
2. 因前胎剖腹,怕有子宮破裂風險。
3. 因前胎剖腹,「非自願性」剖腹。
4. 因有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
無論是哪種原因的剖腹,情況多麼嚴重,還是得去對照「例外的剖腹原因」。
【符合原因】→理賠。
【不符合原因】→不賠。
實務上的融通理賠
大仁前面提到,除非有符合「例外的剖腹原因」,才有機會理賠。
但實務上,有些保險公司會放寬融通理賠。
例如,第一胎因為「胎位不正」而剖腹,最後理賠。
那麼,第二胎就會考量之前剖腹的原因,雖然沒有「胎位不正」,但仍會「融通理賠」。
大仁這邊要特別說明,這個融通理賠,還要區分「投保時間」。
範例一:投保後才剖腹。
2018 年:投保。
2019 年:第一胎「胎位不正」剖腹。
2020 年:第二胎,因前胎剖腹生產。
上面這種情形,都是「投保以後」才發生的剖腹,這種情況在實務上才有機會融通理賠。
範例二:剖腹後才投保。
2018 年:第一胎「胎位不正」剖腹。
2019 年:投保。
2020 年:第二胎,因前胎剖腹生產。
上面這種情形,因為第一胎是投保前的剖腹情況,,保險公司通常就直接依照條款拒賠囉!
但要特別注意,此種理賠並非常態。
有賠是幸運,沒賠才是正常的。
所以,不要以為賠過一次,就理所當然應該理賠第二次,一切依照條款為主。
相關問答:
Q:醫療險會理賠「剖腹產」嗎?
不會。
除非符合條款中的「例外特殊原因」,才有機會理賠。
Q:「前胎剖腹」可以理賠嗎?
不行。
「前胎剖腹」不符合條款中的「特殊原因」,無法理賠。
即使第一胎有符合原因,只要第二胎沒符合,同樣沒辦法理賠。
要以「當胎」有無符合為主。
Q:醫生註明「必要性原因剖腹」,這樣可以理賠嗎?
不行。
不管你多麼必要剖腹,還是得符合「例外的特殊原因」。
但是,保險是看條款的,有些保單的條款比較特別。
例如,下面這個條款就多出了「四項特殊原因」。
▲ 高齡產婦、兩次以上的剖腹、產道感染病,跟其他醫療因素必須剖腹,上面四種可以理賠。
又例如,大仁分享過的這篇,就算你符合上面八項原因,還是不理賠。
因為條款根本沒有寫到其他「例外的原因」!:(剖腹產會賠嗎?淺談從新從優原則 )
所以,賠不賠,還是依照條款為主喔!
結論
「剖腹產」需要花費一筆不小的金額,因此,許多人會希望醫療險可以理賠。
但保險本身就是一種契約,得依照條款上面的內容走。
於法而言
以「前胎剖腹」而言,確實不屬於任何一項的特殊原因,無法理賠。
(延伸閱讀:【剖腹生產,除疤凝膠賠不賠?】)
於情而言
如果真的有剖腹之必要,可以詳細說明原因。
也許,保險公司可能會考量治療的必要性,而給予補償。
但要特別注意,那是保險公司基於照顧原有客戶的優惠理賠,並不屬於正常的理賠方式。
(延伸閱讀:原來「保險理賠」分這三種)
好了,這篇文章就到這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備註:本篇內容為個人心得,僅供參考,不代表任何絕對判斷,實際規劃請依照個別情況判斷。
大仁的出版作品:《淺談保險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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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懷孕時的安胎,在醫療險上,有給付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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