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產兒的新生兒,如何選擇保險
如果寶寶是早產兒,父母往往都會想趁疾病還沒發生以前趕快投保,但卻又擔心被拒保留下不良紀錄,因而躊躇著不知道該不該買保險。
(上圖僅供參考,各家保險公司定義不同)
早產各家保險公司定義不同
所謂【早產】係妊娠週數大於 20週,小於 37週生產者
或胎兒出生時體重大於 500公克,少於 2500公克者
依照(中華民國婦產科醫學會 79年 12月 20日第 079號函釋)規定。
可以到(衛生福利部查詢)
生長曲線是否正常,這也是會影響到承保與否的審核標準
(上圖資料僅供參考)
告知義務的履行
買保險重要的第一步,是在(填寫要保書)的時候,也是保險公司核保人員可以接觸到的(書面資料),這個時候(告知義務)的履行就很重要了。
書面詢問事項基本原則 有問就要回答
在保險發展中心查詢大部分的人壽保險公司
發現其中有四家保險公司的要保書,有對於(早產)(體重不足)(週數不足)等有列出書面詢問(需要知道請私下詢問)。
務必遵守書面詢問
請大家千萬要遵守書面詢問的事項,做好誠實告知,該寫上去的就該寫上去。
以免兩年內被保險公司以不實告知為由,依保險法 第 64條解除契約。
另外的核保規定
有些保險公司會要求其他資料,例如:幾歲以下小朋友必須填寫兒童問卷,或者核保人員會再要求提供(兒童健康手冊)來做為承保的參考資料
(此為兒童問卷範例:僅供參考)
早產兒父母為小朋友買保險
要比較謹慎一點,以上資料僅供參考,最重要的還是以商品跟條款為主,要保書的書面詢問事項只是一個核保的參考項目,也不必看得太重,非哪家公司不可。
以下為某保險公司的核保參考資料,僅供參考
實際狀況仍需以個案而定,切勿以此資料作為投保標準
此篇僅為心得分享之參考依據,僅供參考,切勿作為投保核保上之標準。
實際內容請依各家公司核保為主,各版本要保書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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