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寬限期」還是沒繳保費,保單會怎樣?
上一篇大仁提到《【超過時間沒繳保費】保單會怎樣?》
跟大家說明,超過繳費期間沒有繳費,保險公司將會發出「催告」通知。
然後收到催告後,就是讓你補繳保費的「寬限期 30 天」。
「超過繳費期間」→「催告」→「寬限期 30天」→「墊繳」
這一篇就是要繼續往下走,來到「墊繳」。
(點擊收聽大仁語音)
超過寬限期 30 天會怎樣?
這邊大仁要先介紹兩個名詞,第一個是「保單價值準備金」,第二個是「自動墊繳」。
1保單價值準備金
「保單價值準備金」通常出現在長年期的保單(例如 10 年、20 年、30 年等):
假設你投保一份終身保險,20 年期繳費,繳完就保障終身。
BUT!你用 20 年期,就等於提前用 20 年,把這輩子剩下要繳的保費繳完了。
這些提前繳的保費(先繳起來放的概念),保險公司收到後會將錢存起來,作為日後保單相關權利使用。
例如解約金給付、保單貸款、減額繳清、展期保險、墊繳保費。
這些提前準備的錢就叫做「保單價值準備金」(簡稱保價金)。
「保價金」通常運用在:「解約金、保單貸款、減額繳清、展期保險」等,都是需要靠保價金去計算的。
關於保單價值準備金,大仁在下面幾篇文章也有提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深入瞭解:
2自動墊繳
「自動墊繳」簡單來說就是當你超過寬限期,保險公司就會用「保單價值準備金」來墊繳保費。
簡單來說就是用你保單的錢,來付你該付的保費。
在要保書的填寫頁面上,會有一個「自動墊繳」欄位。
你可以自己選擇,超過寬限期還沒繳保費時,到底要不要用保單價值準備金墊繳。
如果沒有勾選同意或不同意,那就視為「同意」。
勾選「同意墊繳」:
超過寬限期,自動以保單價值準備金去墊繳。
等到保單價值準備金不夠用的時候,保險公司會發出「第二次催告」。
如果第二次的催告,在寬限期 30天還沒繳費,保單效力就會正式進入「暫停」。
在「墊繳期間」發生事故,保險公司還是會理賠喔,只是會從理賠的保險金,扣除原本應繳的保費。
勾選「不同意墊繳」:
當經過寬限期 30天後,依然沒有繳交保費。
此時保單如果沒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或選擇不要自動墊繳。
保單在隔天就會進入「效力暫停」,也就是「停效」。
自動墊繳的扣款方式
自動墊繳會依照繳別,例如季繳,就會用保單價值準備金去季繳。
直到保單價值準備金不足夠季繳的時候,就會改為月繳。
而月繳也不夠的時候,就會改成「日繳」。
當最後連「一日的保費」都墊繳不出來的時候,保險公司會再次發出催告,然後又再一次的寬限期 30天。
也就是說如果你的保單有選擇「自動墊繳」,保險公司至少得經過兩次的「催告」,保單才會正式進入「暫停」!
第一次催告的寬限期 30天結束後 → 墊繳。
第二次催告的寬限期 30天結束後 → 停效。
結論
大仁建議大家選擇「同意墊繳」,這樣在忘記繳交保費時的空窗期,不幸發生事故,至少還可以有保障。
而且自動墊繳還可以讓保險公司第二次的「催告」,增加提醒的次數!
大仁幫大家重新複習一下:
「超過時間沒繳保費」→「催告」→「寬限期 30天」→「自動墊繳」→「第二次的催告」→「第二次的寬限期」→「停效」。
終於講到這系列的重點:「停效」。
關於「停效」的相關細節,大仁將在下一篇繼續討論。
如果這篇看完還不太清楚的朋友,建議多看幾次好好搞懂,接下來才能跟上進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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