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事項中的「健康檢查」如何判斷(2)

在上一篇文章中(告知事項中的「健康檢查」如何判斷(上篇)?

大仁最後留下一個疑問,「追蹤」是否在告知範圍?

這就是(中篇)主要討論的範圍。

 

PS:提醒大家,投保時得依照告知事項據實填寫。

不可有隱瞞或未告知的情況,兩年內被發現有可能解約,請特別注意。

實務上仍有少數法院判決持相反看法,所以請依照個別情況判斷,本篇僅供參考。

87

要回答這個問題以前,我們得先看到《要保書填寫說明示例

這是關於如何填寫要保書的重要參考。

 

在其中有針對告知事項等特定名詞做定義。

「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的定義為:

1 

從上面可以得知「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為下面兩個定義

第一:健康檢查數值若出現「紅字」,就是「有異常情形」。

第二:被建議接受其他追蹤、檢查或治療。

 

健檢有紅字出現,多半會在醫師建議」「應注意事項」的欄位寫上結果:

此結果通常為下列五項:


(1)正常。

(2)觀察。

(3)追蹤。

(4)檢查。

(5)治療。


如果健檢結果正常,醫師大多會下:「正常」、「觀察即可」這兩種判斷。

如果健檢結果異常,視嚴重程度會有「追蹤、檢查、治療」等分類。


「追蹤」:若情況還可接受,多為「追蹤」即可。

「檢查」:若有不明疾病發生的可能,或是要再次確認病症,此時便會要求「檢查」。

「治療」:若已經確定病況且需馬上治療者,就會下「治療」的判斷。


 

這邊需要注意,因文字用法並無制式標準,因此有時會出現


因 xx 異常,請至 xx 科追蹤

因 xx 異常,請至 xx 科追蹤檢查

因 xx 異常,請至 xx 科追蹤治療

因 xx 異常,請至 xx 科追蹤檢查治療

22


介紹完健康檢查常見的結果,回到要保書上頭。

在於要保書詢問的文字,僅提到「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文字清楚的表示要詢問:「檢查或治療」

 

然而《要保書填寫說明示例》多出了一個詞,而這個詞就是造成許多誤會的根源。

那就是「追蹤」

 

針對「追蹤」是否為告知範圍,大仁想從兩個地方來做說明


第一:從契約法理來看。

第二:從法院實務判決來看。


 

從契約法理來看

在(上篇)大仁就有提過要保書的告知事項為「書面詢問主義」

「有問的」就是告知範圍。

「沒問的」就不是告知範圍。

針對這點容我再次做提醒,因為這跟下面要探討的非常相關。

 

保險公司的要保書針對「健康檢查」的詢問事項大多為:

「過去兩年內是否曾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上篇)已說明此項告知,總共有三大要件

「過去兩年內是否曾接受健康檢查(要件一)有異常情形(要件二)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要件三)?」


(一)兩年內接受健康檢查

(二)有異常情形

(三)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從上可得知,要保書詢問的僅為「檢查或治療」

這是絕對沒有任何疑義的。

 

今天的問題出在《要保書填寫說明示例》卻多出了「追蹤」一詞。

這就讓人頭暈了,這樣到底「追蹤」是否在告知事項文字中?

 

從契約法理來做解釋


第一:《要保書填寫說明示例》僅為行政指導的性質

行政指導是主管機關規範保險公司用的,不是保險公司用來管制被保險人的(關於此問題,大仁將於另一篇文章再做說明)。保險契約為私人契約,行政指導對保險契約並無實質拘束力(除非列入條款才有效力)。


第二:告知事項為「書面詢問主義」,有列上去的才是告知的範圍。

要保書僅提到「檢查或治療」,而《要保書填寫說明示例》卻多出「追蹤」一詞,此為不當擴大解釋要保書告知範圍。


 

台灣的要保書告知事項採取「書面詢問主義」。

若「追蹤」屬於告知事項,應明確將其「文字」列在要保書告知事項中。

 

從契約法理來判斷,有列的就是告知範圍,沒列就不是。

「追蹤」沒列在要保書告知項目,即非告知範圍。

 

從實務法院判決來看

從法院實務判決,也有相關的解釋可供參考。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八十八年度保險上更(一)字第九號
診斷之醫師僅要求回院追蹤亦未要求接受進一步之治療或用藥,從而上訴人對要保書上所詢問「過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之事項,答覆為「否」,亦無答覆不實之情事。

白話翻譯:醫師僅要求「追蹤」,而要保書問「檢查或治療」,那「追蹤」就不在告知範圍。】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保險字第15號

告知事項之詢問內容,已指明「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且因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故一般締約人觀此字句,自僅會思考是否有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尚難將建議「追蹤」之情形包括在該語意涵攝範圍內。

 

白話翻譯:【書面只寫檢查或治療,並沒有提到「追蹤」,因此追蹤不能包含在內。】

 

總結

從契約法理跟法院判決來看,告知事項應該要明確列出「追蹤」兩個字,不然「追蹤」就不屬於告知範圍。

(以上僅為契約法理的推論,實務上告知範圍請依照個案而定,切記務必誠實告知)

 

相關問題解答

Q:醫師只有要求「追蹤」,這樣是告知範圍嗎?

不是。

「追蹤」與「檢查或治療」不同,若僅為「追蹤」,通說認為不屬於告知範圍。

(實務上仍有少數持相反看法,所以請依照個案而定)

 

Q:醫師要求「觀察」,這樣是告知範圍嗎?

不是。

不管是「追蹤」還是「觀察」,都不屬於告知範圍。

除非要保書的告知項目有明確將「追蹤」或「觀察」列入,才會屬於告知範圍。

 

Q:醫師要求「追蹤檢查」,這樣是告知範圍嗎?

是。

「追蹤」不屬於告知範圍,但「檢查」是。

在(上篇)已經說明過,如果醫師建議要做「檢查」,不管你有沒有去都應該據實告知。

 

 

Q:身體不舒服去看門診,醫師建議我做「後續檢查」

有許多人因為身體不舒服去看醫師,醫師會依照病情安排後續檢查(例如大腸鏡)。

此時有涉及到「檢查」,這個「檢查」是健康檢查嗎?

 

這點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大仁將於(下篇)做最後說明。

看完就可以完整地把「健康檢查」這個告知項目搞清楚囉!

 

PS:投保時請務必依照書面詢問誠實告知,不可做不實告知。

此系列文章僅供參考,實務告知範圍請依照個案狀況而定。

文中無法將所有狀況涵蓋進來,關於投保時相關問題,請自行詢問專業的業務及保險公司核保人員。

(上篇)閱讀:告知事項中的「健康檢查」如何判斷(上篇)? 

(下篇)閱讀:告知事項中的「健康檢查」如何判斷(下篇)? 

(番外)閱讀:告知事項中的「健康檢查」如何判斷(番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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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則留言

  1. 大仁您好,您的部落格資訊豐富,說明簡單易懂,謝謝!
    想請問,於去年做了子宮頸抹片檢查,查看健康存摺所載的建議為:請遵從醫囑定期追蹤或接受「子宮頸切片」確診。
    建議裡提到追蹤和確診,但沒有明確使用到檢查兩字,請問是否還需要在「過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
    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該項告知?謝謝!
    版主回覆:(03/31/2019 12:57:26 PM)
    首先檢查報告有異常嗎?
    沒有異常就不用管下面的建議了。
    有異常的話,後面提到的「確診」,就我的看法應為「確認的診療檢查」。
    所以若異常+接受確診,應屬告知範圍。

  2. 大仁您好,您的部落格資訊豐富,說明簡單易懂,謝謝!
    想請問,於去年做了子宮頸抹片檢查,查看健康存摺所載的建議為:請遵從醫囑定期追蹤或接受「子宮頸切片」確診。
    建議裡提到追蹤和確診,但沒有明確使用到檢查兩字,請問是否還需要在「過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
    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該項告知?謝謝!
    版主回覆:(03/31/2019 12:57:26 PM)
    首先檢查報告有異常嗎?
    沒有異常就不用管下面的建議了。
    有異常的話,後面提到的「確診」,就我的看法應為「確認的診療檢查」。
    所以若異常+接受確診,應屬告知範圍。

  3. 大仁您好,您的部落格資訊豐富,說明簡單易懂,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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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裡提到追蹤和確診,但沒有明確使用到檢查兩字,請問是否還需要在「過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
    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該項告知?謝謝!
    版主回覆:(03/31/2019 12:57:26 PM)
    首先檢查報告有異常嗎?
    沒有異常就不用管下面的建議了。
    有異常的話,後面提到的「確診」,就我的看法應為「確認的診療檢查」。
    所以若異常+接受確診,應屬告知範圍。

  4. 大仁您好,您的部落格資訊豐富,說明簡單易懂,謝謝!
    想請問,於去年做了子宮頸抹片檢查,查看健康存摺所載的建議為:請遵從醫囑定期追蹤或接受「子宮頸切片」確診。
    建議裡提到追蹤和確診,但沒有明確使用到檢查兩字,請問是否還需要在「過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
    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該項告知?謝謝!
    版主回覆:(03/31/2019 12:57:26 PM)
    首先檢查報告有異常嗎?
    沒有異常就不用管下面的建議了。
    有異常的話,後面提到的「確診」,就我的看法應為「確認的診療檢查」。
    所以若異常+接受確診,應屬告知範圍。

  5. 大仁您好,您的部落格資訊豐富,說明簡單易懂,謝謝!
    想請問,於去年做了子宮頸抹片檢查,查看健康存摺所載的建議為:請遵從醫囑定期追蹤或接受「子宮頸切片」確診。
    建議裡提到追蹤和確診,但沒有明確使用到檢查兩字,請問是否還需要在「過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
    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該項告知?謝謝!
    版主回覆:(03/31/2019 12:57:26 PM)
    首先檢查報告有異常嗎?
    沒有異常就不用管下面的建議了。
    有異常的話,後面提到的「確診」,就我的看法應為「確認的診療檢查」。
    所以若異常+接受確診,應屬告知範圍。

  6. 你好,那如果像是健檢報告有數據結果紅字異常,
    最後醫師建議欄是標示"請至xxx科追蹤診治"或"請至xxx科進一步診察"。
    這樣屬於需要在保書上告知嗎?
    謝謝~
    版主回覆:(11/22/2019 01:32:01 PM)
    「診治」→有提到治療。
    「診察」→有提到檢查。
    這兩者都在告知範圍。

  7. 你好,那如果像是健檢報告有數據結果紅字異常,
    最後醫師建議欄是標示"請至xxx科追蹤診治"或"請至xxx科進一步診察"。
    這樣屬於需要在保書上告知嗎?
    謝謝~
    版主回覆:(11/22/2019 01:32:01 PM)
    「診治」→有提到治療。
    「診察」→有提到檢查。
    這兩者都在告知範圍。

  8. 你好,那如果像是健檢報告有數據結果紅字異常,
    最後醫師建議欄是標示"請至xxx科追蹤診治"或"請至xxx科進一步診察"。
    這樣屬於需要在保書上告知嗎?
    謝謝~
    版主回覆:(11/22/2019 01:32:01 PM)
    「診治」→有提到治療。
    「診察」→有提到檢查。
    這兩者都在告知範圍。

  9. 你好,那如果像是健檢報告有數據結果紅字異常,
    最後醫師建議欄是標示"請至xxx科追蹤診治"或"請至xxx科進一步診察"。
    這樣屬於需要在保書上告知嗎?
    謝謝~
    版主回覆:(11/22/2019 01:32:01 PM)
    「診治」→有提到治療。
    「診察」→有提到檢查。
    這兩者都在告知範圍。

  10. 你好,那如果像是健檢報告有數據結果紅字異常,
    最後醫師建議欄是標示"請至xxx科追蹤診治"或"請至xxx科進一步診察"。
    這樣屬於需要在保書上告知嗎?
    謝謝~
    版主回覆:(11/22/2019 01:32:01 PM)
    「診治」→有提到治療。
    「診察」→有提到檢查。
    這兩者都在告知範圍。

  11. 大仁哥好,感謝您詳細的解說。想請問以下,
    1. 若是於大醫院健檢中心做過自費健康檢查(投保前兩年內),保險公司在調閱病歷階段會去調閱檢查結果嗎?
    2. 健檢報告針對部分異常數值(如膽固醇)提到"建議追蹤診治"字眼,但是當天檢查結束聽取報告時醫生針對異常數值告知"調整飲食追蹤即可,不須特別再到醫院治療"。(我30歲),這樣還需要告知於健康聲明書內嗎?
    版主回覆:(05/29/2020 09:10:06 AM)
    專文回覆。
    https://reurl.cc/d09Wky

  12. 大仁哥好,感謝您詳細的解說。想請問以下,
    1. 若是於大醫院健檢中心做過自費健康檢查(投保前兩年內),保險公司在調閱病歷階段會去調閱檢查結果嗎?
    2. 健檢報告針對部分異常數值(如膽固醇)提到"建議追蹤診治"字眼,但是當天檢查結束聽取報告時醫生針對異常數值告知"調整飲食追蹤即可,不須特別再到醫院治療"。(我30歲),這樣還需要告知於健康聲明書內嗎?
    版主回覆:(05/29/2020 09:10: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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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reurl.cc/d09Wky

  13. 大仁哥好,感謝您詳細的解說。想請問以下,
    1. 若是於大醫院健檢中心做過自費健康檢查(投保前兩年內),保險公司在調閱病歷階段會去調閱檢查結果嗎?
    2. 健檢報告針對部分異常數值(如膽固醇)提到"建議追蹤診治"字眼,但是當天檢查結束聽取報告時醫生針對異常數值告知"調整飲食追蹤即可,不須特別再到醫院治療"。(我30歲),這樣還需要告知於健康聲明書內嗎?
    版主回覆:(05/29/2020 09:10:06 AM)
    專文回覆。
    https://reurl.cc/d09W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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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回覆:(05/29/2020 09:10:06 AM)
    專文回覆。
    https://reurl.cc/d09W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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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若是於大醫院健檢中心做過自費健康檢查(投保前兩年內),保險公司在調閱病歷階段會去調閱檢查結果嗎?
    2. 健檢報告針對部分異常數值(如膽固醇)提到"建議追蹤診治"字眼,但是當天檢查結束聽取報告時醫生針對異常數值告知"調整飲食追蹤即可,不須特別再到醫院治療"。(我30歲),這樣還需要告知於健康聲明書內嗎?
    版主回覆:(05/29/2020 09:10:06 AM)
    專文回覆。
    https://reurl.cc/d09Wky

  16. 請問我勞工檢查X光那欄寫無明顯活動病灶,但又另外給我一張紙條寫疑似肺部不透光顯影,可能為各式肺炎、肺膨脹不全、軟組織疊影不全….等,多為良性但也有可能例外,與舊片比較病史追蹤複檢是最重要鑑別方式,若無變化定期追蹤即可,建議三個月後至胸腔內科門診追蹤。
    請問這種屬於什麼?在檢查時我有輕微感冒症狀。
    版主回覆:(06/02/2020 09:54:24 AM)
    有提到「複檢」,檢查,就是在告知事項。

  17. 請問我勞工檢查X光那欄寫無明顯活動病灶,但又另外給我一張紙條寫疑似肺部不透光顯影,可能為各式肺炎、肺膨脹不全、軟組織疊影不全….等,多為良性但也有可能例外,與舊片比較病史追蹤複檢是最重要鑑別方式,若無變化定期追蹤即可,建議三個月後至胸腔內科門診追蹤。
    請問這種屬於什麼?在檢查時我有輕微感冒症狀。
    版主回覆:(06/02/2020 09:54:24 AM)
    有提到「複檢」,檢查,就是在告知事項。

  18. 請問我勞工檢查X光那欄寫無明顯活動病灶,但又另外給我一張紙條寫疑似肺部不透光顯影,可能為各式肺炎、肺膨脹不全、軟組織疊影不全….等,多為良性但也有可能例外,與舊片比較病史追蹤複檢是最重要鑑別方式,若無變化定期追蹤即可,建議三個月後至胸腔內科門診追蹤。
    請問這種屬於什麼?在檢查時我有輕微感冒症狀。
    版主回覆:(06/02/2020 09:54:24 AM)
    有提到「複檢」,檢查,就是在告知事項。

  19. 請問我勞工檢查X光那欄寫無明顯活動病灶,但又另外給我一張紙條寫疑似肺部不透光顯影,可能為各式肺炎、肺膨脹不全、軟組織疊影不全….等,多為良性但也有可能例外,與舊片比較病史追蹤複檢是最重要鑑別方式,若無變化定期追蹤即可,建議三個月後至胸腔內科門診追蹤。
    請問這種屬於什麼?在檢查時我有輕微感冒症狀。
    版主回覆:(06/02/2020 09:54:24 AM)
    有提到「複檢」,檢查,就是在告知事項。

  20. 請問我勞工檢查X光那欄寫無明顯活動病灶,但又另外給我一張紙條寫疑似肺部不透光顯影,可能為各式肺炎、肺膨脹不全、軟組織疊影不全….等,多為良性但也有可能例外,與舊片比較病史追蹤複檢是最重要鑑別方式,若無變化定期追蹤即可,建議三個月後至胸腔內科門診追蹤。
    請問這種屬於什麼?在檢查時我有輕微感冒症狀。
    版主回覆:(06/02/2020 09:54:24 AM)
    有提到「複檢」,檢查,就是在告知事項。

  21. 您好,想請問我被確診得了鞏膜炎,醫生說要抽血看看才知道原因,所以後來有抽血檢查,但有些有紅字,另外我也主動問要不要去掛免疫科再檢查(因為這病跟免疫可能相關),醫生說OK,所以後來也在免疫科做了一些檢查,然後免疫科醫生說沒啥大狀況,但因有紅字,請我持續追蹤,這樣''過去2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算要講嗎?
    我看您的部落格,看起來這樣算是因病檢查(一般檢查),而非健康檢查需要主動告知的事項,想問這樣的理解對不對,謝謝!!!!!!
    另外因為最近要投保保險,我在看到這篇之前傻儍地已經跟醫院申請報告單說要投保保險試試看,但現在看到這篇,覺得似乎可以不用告知,這樣我申請檢驗報告單一事應該就不用理會對吧?謝謝!!!
    版主回覆:(06/18/2020 05:53:55 PM)
    已回覆。

  22. 您好,想請問我被確診得了鞏膜炎,醫生說要抽血看看才知道原因,所以後來有抽血檢查,但有些有紅字,另外我也主動問要不要去掛免疫科再檢查(因為這病跟免疫可能相關),醫生說OK,所以後來也在免疫科做了一些檢查,然後免疫科醫生說沒啥大狀況,但因有紅字,請我持續追蹤,這樣''過去2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算要講嗎?
    我看您的部落格,看起來這樣算是因病檢查(一般檢查),而非健康檢查需要主動告知的事項,想問這樣的理解對不對,謝謝!!!!!!
    另外因為最近要投保保險,我在看到這篇之前傻儍地已經跟醫院申請報告單說要投保保險試試看,但現在看到這篇,覺得似乎可以不用告知,這樣我申請檢驗報告單一事應該就不用理會對吧?謝謝!!!
    版主回覆:(06/18/2020 05:53:55 PM)
    已回覆。

  23. 您好,想請問我被確診得了鞏膜炎,醫生說要抽血看看才知道原因,所以後來有抽血檢查,但有些有紅字,另外我也主動問要不要去掛免疫科再檢查(因為這病跟免疫可能相關),醫生說OK,所以後來也在免疫科做了一些檢查,然後免疫科醫生說沒啥大狀況,但因有紅字,請我持續追蹤,這樣''過去2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算要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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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回覆:(06/18/2020 05:53:55 PM)
    已回覆。

  24. 您好,想請問我被確診得了鞏膜炎,醫生說要抽血看看才知道原因,所以後來有抽血檢查,但有些有紅字,另外我也主動問要不要去掛免疫科再檢查(因為這病跟免疫可能相關),醫生說OK,所以後來也在免疫科做了一些檢查,然後免疫科醫生說沒啥大狀況,但因有紅字,請我持續追蹤,這樣''過去2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算要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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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回覆:(06/18/2020 05:53:55 PM)
    已回覆。

  25. 您好,想請問我被確診得了鞏膜炎,醫生說要抽血看看才知道原因,所以後來有抽血檢查,但有些有紅字,另外我也主動問要不要去掛免疫科再檢查(因為這病跟免疫可能相關),醫生說OK,所以後來也在免疫科做了一些檢查,然後免疫科醫生說沒啥大狀況,但因有紅字,請我持續追蹤,這樣''過去2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算要講嗎?
    我看您的部落格,看起來這樣算是因病檢查(一般檢查),而非健康檢查需要主動告知的事項,想問這樣的理解對不對,謝謝!!!!!!
    另外因為最近要投保保險,我在看到這篇之前傻儍地已經跟醫院申請報告單說要投保保險試試看,但現在看到這篇,覺得似乎可以不用告知,這樣我申請檢驗報告單一事應該就不用理會對吧?謝謝!!!
    版主回覆:(06/18/2020 05:53: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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