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險」是台灣人最愛的保險之一。
然而關於儲蓄險存在著許多的迷思與錯誤觀點。
這是一系列的文章,大仁希望藉由這系列的說明,讓大家明白「儲蓄險的本質」到底為何。
本系列預計會分成下面階段說明
第一篇:儲蓄險的來由、儲蓄跟保障間的失衡問題。
第二篇:儲蓄險跟定存為什麼不同?
這是系列文第一篇,就讓我們先來瞭解什麼是儲蓄險吧。
(提醒:全文超過 4000 字,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什麼是儲蓄險?
其實在保險法規裡頭並沒有「儲蓄險」這種名稱。
大家所說的「儲蓄險」或「養老保險」,大部分是指「人壽保險」跟「年金保險」
(近年來已無「儲蓄」名稱商品,只剩少數商品會用「養老」)
為什麼會被稱為「儲蓄險」呢?
這就要談到壽險的分類了,總共可以分成三種:
生存保險、死亡保險、生死合險
1生存保險
「生存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滿期仍存活,就可以獲得保險金。(又可稱為滿期保險金)
反之,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死亡,保險公司將不負賠償責任。
簡單來說就是「活著才能賠,死亡不能賠」。
這種商品目前在市面上比較少見,大多數人會改以「年金險」做為替代規劃。
2死亡保險
「死亡保險」就是標準的壽險。
當被保險人死亡的時候,保險公司才理賠保險金。
如果被保險人沒有在保險期間內死亡,保險公司就不會理賠。
簡單來說就是「有死才有賠,活著就不賠」。(跟生存保險相反)
因為保障期間的不同。
「死亡保險」又可以區分成:
「定期」跟「終身」。
大仁稱之為「死亡定期壽險」跟「死亡終身壽險」。
死亡定期壽險
通常有一年期、十年期、二十年期、三十年期不等。
假如被保險人投保的是二十年期,而在這二十年的期間都平安無事。
那麼雙方的契約就結束了,保險公司不用負擔任何理賠。
萬一被保險人在第二十一年的時候死亡,保險公司也不用負責。
這就是「死亡保險」的特徵,有死才有賠。
如果擔心滿期後身故的風險,可以找尋有「保證續保」的定期壽險。
延伸閱讀:《如何判斷保單是否有「保證續保」?》
死亡終身壽險
通常有「躉繳」、「限期繳費」、「終身繳費」三種繳費期間。
「躉繳」
沒有分期,一次付完所有保費。
這種繳費方式前期負擔相當重,通常是有一定資產的人才會選擇。
「限期繳費」
就是現在最常看到的「二十年期」這種繳費方式。
只要在這段時間內繳完,就不用再繳保費,保障終身。
「終身繳費」
則是如果要擁有保障,就得一直繳下去。
但這種商品因為保費會隨著年齡增加,到老年時保費太高,不適合大多數人。
目前單純的「死亡終身壽險」(只賠死亡,沒有生存金)已經非常少見。
原因在於死亡終身壽險雖然可以保障終身,不管什麼時候死亡都可以獲得理賠。
但缺點也是「只有死亡才賠」,這可能無法讓一般民眾接受。
3生死合險
台灣民眾一般所投保的「儲蓄險」就是在指「生死合險」。
「生死合險」顧名思義就是「生存保險 + 死亡保險」。
這種保險的優勢就在於:「活著也可以賠,死了也可以賠」。
以大仁自己的某份保單為例:
繳費二十年滿期以後會給付一筆「滿期保險金」,這筆「滿期保險金」就是生存保險。
如果大仁在接下來死亡,保險公司還得賠償一筆「死亡保險金」。
從大仁的例子就能夠明白,因為生死合險具有「保障 + 儲蓄」的雙重功能,所以深受台灣民眾喜愛。
儲蓄險的問題在哪裡?
既然「生死合險」中的儲蓄險可以同時具有「保障 + 儲蓄」,那不是太完美了嗎?還有什麼問題呢?
有的,這個問題就是「保障跟儲蓄」之間沒有抓好平衡。
錯誤的心態
以儲蓄跟保障的結構比例,大仁用一張圖說明民眾的迷思:
【儲蓄很低 + 保障很低】= 沒有亮點的地方,不吸引人。
【儲蓄很高 + 保障很高】= 保費超級高,無法接受。
【儲蓄很低 + 保障很高】= 儲蓄表現差,不吸引想儲蓄的人。
【儲蓄很高 + 保障很低】= 儲蓄表現好,讚讚讚。(保障???)
台灣的儲蓄險就是上面最後一種情況:「儲蓄高,保障低」
收取相同保費下,保險公司想提高儲蓄,相對就得降低保障。
這讓「生死合險」的保費結構,最終變成比較多的儲蓄,比較少的保障。
讓大仁舉個例子:
假設原本保費是「100 元」裡面有:
(60 元儲蓄:40 元保障)
這時為了提高儲蓄的效果,就把儲蓄從「60」慢慢提高到「70、80、90」。
這個時候死亡保障就從「40」降到「30、20、10」。
最後變成(90元儲蓄:10元保障)
這就是造成儲蓄險大多「高保費,低保障」的情形。
(有許多商品累積繳交的保費,還比身故金高)
保障觀念不足
同樣是地震死亡,日本人的神戶大地震的平均理賠金額是台幣 1100 萬,而台灣 921 地震卻只有 120 萬?
為什麼會差距那麼大?
原因就在於台灣人實在太愛買「儲蓄險」了,而偏偏儲蓄險的保障又不足。
這種只重儲蓄,忽略保障的錯誤觀念,就是造成保額過低的原因。
而大多數民眾卻沒弄清楚,儲蓄險屬於「重儲蓄,少保障」
以為自己花了很多保費,應該就可以理賠很多。沒想到大多數保費都用在儲蓄上,保障卻少得可憐。
在這種情況下大多數人就變成:「以為買了儲蓄險,就等於保障足夠」的錯誤觀念。
這種錯誤觀念,得直到他們發生事故的時候才會發現:「我的保障怎麼這麼少?」
為什麼大家都重視「儲蓄」?
會重視「儲蓄」是源自於人類未雨綢繆的天性。
不管是為了老年退休還是醫療花費,我們勢必得在風險來臨前預先做好準備。
針對這點來說台灣真的很棒,儲蓄的準備做的很好。
but!問題就出在這個 but!
喜歡儲蓄沒關係,但如果只重視儲蓄,卻遺忘了保險最重要的保障,那可就本末倒置了。
不當銷售的後遺症
在台灣因為部份業務人員為了銷售方便,經常拿「儲蓄險」跟「定存」做利率的不當比較。
這其實是錯誤的,因為儲蓄險跟定存有好幾種地方是完全不同的。
金管會也曾發函,禁止業務人員以「存款」的名義去招攬保險。
保險公司在 DM 上也會註明:「本商品為保險商品,並非存款項目」
(備註:本篇文章提到的「儲蓄」兩字,是指人身保險的儲蓄性,並非指銀行存款,特此申明)
甚至後來也為了避免讓人對於「儲蓄=存款」的錯誤聯想。
而將所有商品刪掉「儲蓄」兩個字,目前大家在市面上可以看到的只剩「養老保險」。
(有儲蓄名稱的都停售了)
雖然金管會做了這些措施,但似乎仍然無法阻擋國人拿「儲蓄險比較定存」的錯誤觀念。
延伸閱讀:《保險就是保險,定存就是定存,不要搞混了》
至今許多人想到保險,第一個還是想到「儲蓄險」。
這是不對的,想到保險你第一個想到的應該是「保障」才對。
保障,才是保險存在的真正意義。
保險應該以「保障為優先」
保險的起源建立於海上保險,過去人們因為出海經常發生事故,所以就想出來大家一起分攤損失的「保險制度」。
保險就是為了這些「個人無法承擔」的巨大風險而來的。
然而台灣「重儲蓄、輕保障」這個問題已經多年沒有改變。
國人壽險身故平均給付的理賠金額,更是多年不到 60 萬。
保障不足的情況
大仁實在很難想像,如果有家庭經濟支柱身故,60 萬能夠幫助這個家庭支撐多久的時間?
連死亡保障都如此不足,更不用說其他像是「醫療、意外、癌症、失能、重大傷病」等保障型保險了。
看到這邊相信你已經明白,台灣目前因為「重儲蓄、輕保障」的觀念下,所帶來「高保費、低保障」的不正常情形了。
大仁要先說明,我自己非常認同保險的儲蓄性,目前也有享受到儲蓄險帶來的優點。
母親過去有幸買到高利率的儲蓄險保單,因此現在每年都有一筆固定的生存保險金可以領取。
我真心感謝每年定時提供一筆錢給我們家庭的儲蓄險。
but!最重要的就是這個 but!
不是儲蓄險有問題,問題在於沒有將「儲蓄跟保障」之間做到平衡。
如果太過重視儲蓄,因而忽略到保障層面,造成發生不幸事故的時候保障不足。
那不就失去你買保險是為了「轉嫁風險」的初衷了嗎?
在「儲蓄與保障」之間的拔河,身為一個理性的被保險人,你永遠都該選擇讓保障充足之後,再來思考儲蓄。
金管會出手「拉高保障」
過去大家買儲蓄險,最重視的就是保單價值準備金。
不清楚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朋友請參考這篇:《【為什麼我的保單沒有解約金?淺談「脫退率」】》
金管會為了解決台灣「高儲蓄、低保障」的不當情況。
在 108 年 12 月 24 日發表了一個重磅消息!
要求保險公司必須提高「保障」的比例了!
保額需要提高
《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 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提到:
以年齡分級,保單價值準備金為比例,要求保險公司要設定相對保額的商品。
假設以 30 歲為例,保價金有 100 萬,壽險的死亡保障就得 190 萬
(保價金100:壽險保額190)
這次的修正會造成什麼樣的改變呢:
假設原本保費「100 元」,兩者的比例是(儲蓄80:保障20)。
現在因為這個制度,可能就得將儲蓄的部位調降,保障的部位提高。
變成(儲蓄60:保障40)。
在這種情況下花「100 元」的保費,過去只有 20 的保障,現在變成 40 的保障了!
相同保費,儲蓄減少,保障更高。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儲蓄險不會消失,只是要求保戶買保單要回歸保險的保障本質」。
將「儲蓄」與「保障」重新平衡
在投資的資產配置裡頭,有一個名詞叫做「再平衡」。
假設原本投資比例是:
(股票50:債券50)。
一年後股票上漲了,而債券下跌。
這個時候資產比例可能就會變成(股票60:債券40)。
這樣的缺點是如果哪天股票一直上漲,股票佔資產比重越來越高的時候,風險就會越來越大。
所以為了分散風險,要適時的減少股票的部位,拉回來一點在債券上面。
「再平衡」做的就是這樣,把漲得比較高的股票賣掉,轉回來表現差的債券。
讓投資比例回歸到:
(股票50:債券50)。
重新平衡兩個比例,而金管會做的就是這樣的事情。
因為台灣人的習性,或者是保險公司的推波助瀾下,儲蓄跟保障的比例早已失去平衡。
假設原本是:
(儲蓄50:保障50)
到後來可能已經變成
(儲蓄90:保障10)
在「儲蓄太高,保障太低」的情況下,台灣民眾深陷保障不足卻不自知的風險當中。
所以金管會此次的修正,大仁舉雙手雙腳贊成。
因為這就是一個「再平衡」的作法,把過高的儲蓄降下來,把過少的保障升上去。
在儲蓄與保障之間取得一個「平衡」。
延伸閱讀:《「保費跟保障」多少才夠?原來答案這麼簡單》
小結
這篇的內容相當長,大仁很少提醒大家看第二次文章。
但如果看到這邊已經忘記前面的內容,不妨再複習一次。
然後把這篇文章,分享給你那些「高儲蓄、低保障」的朋友們,瞭解問題出在哪裡。
相信看到這邊你也已經明白,儲蓄險最大的問題就在於「保障跟儲蓄」的失衡。
大仁希望能夠透過這篇文章,讓大家更加瞭解儲蓄險的本質與問題。
儲蓄險並非不好,它當然有適合的族群。(這也是大仁在第三篇會談到的)
但如果在保障不足下的儲蓄險,真的就要思考其適當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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