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詢問】
大仁您好,我有看您的文章,關於兩年內的健康檢查告知。
我的健康檢查報告內容如下:
一、「子宮頸抹片檢查有發炎現象,建議回診。」
二、「人類乳突瘤病毒(HPV)檢查,無感染,建議每年檢查一次。」
請問這樣屬於告知範圍嗎?
大仁回答
首先,關於「健康檢查」的告知範圍,建議先參考下列文章:
對健康檢查有基本認知以後,就可以接著看下去了。
子宮頸抹片檢查
「子宮頸抹片檢查有發炎現象,建議回診。」
這題其實很好解答,讓我們回到健康檢查的三個要件:
一、接受健康檢查 → 子宮頸抹片檢查,屬於健康檢查,符合。
二、有異常情形 → 發炎當然是異常情形,符合。
三、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 已被建議回診,符合。
在三點同時符合的情況下,這一項就是在告知範圍,需要據實填寫上去讓保險公司評估。
人類乳突瘤(HPV)病毒檢查
「人類乳突瘤(HPV)病毒,無感染,建議每年檢查一次。」
同樣回到健康檢查的三個要件:
一、接受健康檢查 → 人類乳突瘤病毒,屬於健康檢查,符合。
二、有異常情形 → 無感染,無異常,不符合。
三、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 建議每年檢查一次,符合。
這邊要注意,要同時符合三個要件,才在告知範圍。
所以,雖然這項檢查第一點跟第三點都有符合,不過沒有「異常情形」。
因此這個項目,不屬於告知範圍。
附上檢查報告,代替回答
在實務上,如果你在健康檢查項目勾選「是」,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提供先前的健康檢查報告。
或是要求進行新的健康檢查(也就是體檢)。
▲ 告知事項通常會寫上(亦可提供檢查報告代替回答)
所以,只要你的健康檢查報告有一項符合告知範圍,基本上就是要全盤告知了。
如果不實告知,在兩年內被保險公司查到,是有可能解除契約,不退還保費的喔!
結論
最後大仁幫大家總結一下:
「子宮頸抹片檢查有發炎現象,建議回診。」→ 因有發炎異常,屬於兩年內告知範圍。
「人類乳突瘤病毒(HPV)檢查,無感染,建議每年檢查一次。」→ 沒有異常情況,不屬於告知範圍。
告知範圍的判斷就像這樣,說簡單挺簡單的,只要依照詢問的項目回答就好。
不過,難就難在有時候不容易判斷,例如這篇文章的情況。
遇到「不太確定」是不是告知範圍的項目,那就直接誠實告知吧。
不然該寫的卻沒寫,因此被解除契約,可就得不償失了。
好了,這篇文章就到這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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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頸抹片檢查發炎未告知,被保險公司解除契約?搞懂這個關鍵,成功救回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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