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前有住院病史,該如何告知?
許多人都是等到自己或身邊家人生病住院以後,才發覺保險的重要性。
投保時保險公司會以「健康告知書」來審核你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而決定是否承保。
如果這時你的身體健康狀況已經不符合標準,那可能就會產生「除外、加費、拒保」等情況。
所以保險應該是健康時就先準備起來,而非等到生病之後再來考慮。
然而許多人在買保險之前可能會有「住院」的情況,這個時候該如何填寫健康告知書呢?
這就是大仁這篇要分享的。
(點擊可聽大仁語音)
告知事項詢問的「住院」項目
首先在告知事項中詢問的住院項目通常為下圖:
這個詢問事項總共有兩個重點:
(1)五年內。
(2)住院治療七日以上。
大仁之前提到填寫健康告知時有一個重點要記得:「有問的,誠實回答。」
BUT!台灣的要保書是採取書面詢問主義,如果「沒問到的」,就不屬於告知義務的範圍。
(但不在告知範圍,並不代表日後就會理賠,已在疾病仍有保險法第127條的限制,這點要分清楚)。
例如問項為「五年內」,但你是「六年前」住院,這樣就不屬於該項告知義務的範圍。
例如問項為「住院治療七日以上」,但你只有「住院三天」,這樣也不屬於該項告知義務範圍。
PS:這邊要特別注意,告知義務有很多項。
假設A項不用告知,不代表B項也不用,請依照個別詢問事項據實回答。
「七天」如何界定?
「住院治療七日以上」從文字看起來很簡單,但解釋上不是那麼簡單。
例如「以上」是七日就算,還是第八日才算?
例如「七日」是指累積加起來七日,還是連續住院七日?
關於這點在《要保書說明示例》有提到
「住院七日以上」:是指住院至出院當日為止。意思就是「連續住院七日」才是屬於告知範圍。
如果你是連續住院六天,然後出院了,隔一天又重新住院三天。
雖然合計是九天,但「連續住院只有六天」,就不屬於告知範圍(這段話的意思比較不好懂,建議多看幾次)。
BUT!如果中間「轉院」,就得連續計算。
例如A醫院住六天,轉到B醫院住三天,這樣就是連續計算九天,就屬於告知範圍了。
所以重點在於「出院手續」,只要中間有出院,那麼「連續住院」就會中斷掉。
這一項告知的標準就是兩點:
(1)五年內。
(2)連續住院七日(中間沒有出院)。
金融評議中心案例參考
大仁找出評議中心的一則案例跟大家分享,剛好就是談到「住院七日」的告知爭議。
白話翻譯:要保書的七日是要篩選連續住院七日的嚴重體況(輕微的狀況不會連續住院七天)。
既然已經「出院」,那麼連續住院就算中斷。
這則案例非常有趣,被保險人從4/24住院到4/29(共6天)。
出院後回到家發現還是不太舒服,結果同一天「再次住院」。
保險公司就以這樣算連續住院沒告知來解除契約的理賠。
BUT!最機車的就是這個BUT!
大仁前面說過,要中斷連續住院有一個最大的重點,那就是「出院」。
只要「出院」,連續住院就算是中斷了。
因為大多數情況,「出院」這種事情都得經過醫師的判斷,認為不需住院治療後才可以出院。
不過凡事都有例外,如果病人要「堅持出院」也是可以。
依照《醫療法》第75條的規定,病人得簽署「自動出院同意書」才行。
(不然病人堅持出院結果在家掛掉,反過來告醫師治療不當,那醫院不就衰爆了)。
所以在正常情況下的「出院」,如果是經過醫師判斷的話,基本上都是沒有問題的。
但如果你是「主動出院」的情況,依照上面那個案例來看,可能會被認為是「連續住院」來做判斷。
既然「連續住院七日」是要篩選出比較嚴重的狀況。
當你住院到第六日,醫師認為還需要住院觀察。
但你填寫「主動出院同意書」堅持要出院,這時就可以合理判斷,你是屬於需要連續住院七日以上的嚴重情況。
並不會因為你「主動出院」就可以避開這項告知,到時候一定會產生爭議。這點細節請特別注意。
以下大仁就整理相關問答讓大家可以更清楚一點。
Q:三年前住院5天,一年前又住院5天,這樣算連續住院10天嗎?
不算。
連續住院的定義是「從住院到出院」,所以三年前5天,跟一年前5天,都是算連續住院5天而已。
所以並非此項告知。
Q:七日以上,有包含第七天嗎?
有包含。
如果你已經連續住院,即使第七天出院,「出院這天」也包含在內。
Q:連續住院六天,醫師建議第六天出院。但回家後不舒服又住院,這樣算連續住院嗎?
不算。
因為中間經過「出院手續」(非主動出院的情況),連續住院就會中斷,也就是只算六天而已。
即使再住院,這時住院日數就得重新起算(又是一個新的住院手續)。
Q:連續住院六天,填寫主動出院書要求出院,結果隔天又再住院,這樣屬於告知範圍嗎?
會有爭議。
因為連續住院七日的判斷標準是要找出「體況嚴重」的人,既然醫師沒有建議出院,就代表你的病況還沒達到可以出院的程度。
所以這時「主動出院」的情況下,雖然文字上不屬於連續住院,但解釋上仍會被認定「有連續住院七天」之爭議。
大家不要為了規避告知義務,而選擇主動出院此種方式。
結論
大仁這篇解析了「住院七日」這個告知事項,重點就是「五年內」+「連續住院七日」這兩點。
如果符合就得據實告知讓保險公司可以順利核保。
大家在判斷時,也請留意是否為「連續住院」的情況,投保時做好據實告知就沒問題囉。
PS:大仁要提醒您,投保時請務必據實告知,此篇僅為心得分享,僅供參考。
因告知事項可能略有不同,實際投保請依照個案情況判斷。如有相關問題請詢問業務,或是保險公司窗口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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