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對家庭非常重要
當自己或家人身故,若有提早投保「定期壽險」就能得到一場及時雨的幫助,不必在傷心之餘還得煩惱身故時的花費。
但很多人有疑問的是,到底要買「多少」跟「多久」的保障才算足夠?
「多少」跟「多久」
這點在簡報檔案已經有做初步的介紹,這篇主要的內容是想提醒大家「壽險」的重要性。
這點在以前的文章提過,壽險並非全然是以經濟能力做為考量的標準,要以更加客觀且寬闊的角度去看待。(延伸閱讀:淺談壽險:沒有收入的人需要壽險嗎?)
現在還年輕,不用壽險?
你曾經這麼想過嗎?如果是的話,這篇文章提到的東西你可以思考一下,不一定要認同我的觀念,只是讓你參考我以不同的角度去分析,所謂「年輕人壽險需求低」其實是有待討論的。
「死亡」本身就會產生許多的費用
(1)喪葬費用
(2)生前各種醫療住院等費用
(3)生前照護費用
(4)其他間接的花費
(1)喪葬費用:平均喪葬費用為 40萬
這不是一般人可以輕易拿得出來的,過去因為有大家庭的關係,兄弟姊妹大家可以平攤父母家人的喪葬後事。
但現在社會不同了,台灣充滿的是小家庭,可能連孩子都沒有的「頂客族」。
若配偶一方忽然走了,而沒有存款或是其他的配套措施,可能連辦身後事都會出現狀況。
(2)生前醫療住院等費用
根據論文資料統計,身故前六個月的花費會快速增加。
以美國癌症患者為例,生前一年的花費跟其他患者相比高達6.5倍。
因此死亡前的花費可能比你想像中來得高,這點若單純依靠全民健康保險,可能沒辦法達到讓人滿意的結果。
如果對於終身癌症險的費率有興趣可以參考這篇論文(終身癌症保險費率之釐定:連宏銘、余清祥)
「生前照護費用」跟「間接費用」
可以參考這兩篇(你不會注意到的間接損失)(你為什麼需要殘廢險?)
死亡並非一了百了
其背後所造成的蝴蝶效應,是非常大的。但是死亡的花費只是壽險能給予的其中一個幫助而已,最重要的是身為一個「人」的價值,以及理性與感性之間的考量。
美國人壽保險大師休伯納
曾在西元 1942年提出:將人的生命價值概念,用來分析個人或家庭面對經濟上面的風險。
休伯納認為,每個人都有兩種財產:第一種是「已經擁有的財產」。第二種是「尚未擁有的潛在財產」。
這在(淺談壽險:沒有收入的人需要壽險嗎?)也有概略的提到:
當一個人扣除掉必要的生活花費,所多出來的收入就叫做=「淨收入」。淨收入是可能被一般人所忽略的。
當時間能夠繼續轉動(生存)為前提,這個人就能夠將「尚未擁有的潛在財產」,轉變為真實的資產。所以越年輕的人,其「可能性」是越大的。
「現在還年輕,所以壽險需求並不高。」
這個論點,我認為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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